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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分发文规范学校食堂大食材采购验收办理工

  中新网9月25日电 (记者 曾玥)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结合印发《学校食堂大食材采购验收办理工做》(简称《》),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食材采购验收办理工做。按照《》,学校食堂大食材是指学校食堂利用量较大的大米、食用油、肉、蛋、奶等食材。产质量量合适相关国度尺度,具备响应供应能力,近3年内未发生食物平安变乱或查实食物平安事务,未列入严沉违法失信名单。针对采购和验收办理,《》要求严酷施行进货检验轨制,确保食材来历可溯、质量平安。学校食堂采购食物及原料应遵照平安、健康、合适养分需求的准绳;采购、利用跨越保质期、变质、油脂酸败、霉变生虫、不洁、掺假或者感官性状非常等食物。正在从业人员培训方面,《》指出,学校食堂应加强对从业人员专业学问的培训,切实提拔食物平安认识和采购验收能力,确保食物平安义务落实到位。《》明白,学校应落实校园食物平安校长担任制,中小学和长儿园严酷施行学校担任人陪餐制,有前提的中小学和长儿园应成立家长陪餐轨制。